回填魚塭萬噸廢棄物 業者獲利千萬聲押獲准
2022/2/17 11:34(2/17 12:53 更新)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17日電)太陽能光電陳姓業者利用受託回填魚塭地機會,自去年7月自各地載運近萬噸廢棄物填埋湖內某魚塭地收取處理費,不法所得達1500萬,橋檢訊後依違反廢清法聲押禁見獲准。
高雄市政府環保局今天上午發布新聞稿指出,湖內區某魚塭地有不肖業者假藉設置地面型太陽能光電發電設施,實際回填大量事業廢棄物,橋頭地檢署獲報後和警政署保七總隊第三大隊、調查局高市調查處、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大隊、高市環保局等組成專案小組追查。
檢調單位調查,施作太陽能光電設施下包商46歲陳男利用受託回填魚塭地機會,在各地尋找廢棄物來源收取處理費用,自去年7月到9月中聯繫載運司機從台南市內某處及其他工地載運混有廢木材、廢塑膠、廢磚塊、廢大理石塊等廢棄物至魚塭地堆置回填。填埋面積約2800平方公尺、重量粗估近萬噸、不法所得高達1500萬元。
專案小組見時機成熟,昨天持橋頭地方法院搜索票前往陳男住處和公司等地搜索,並傳喚到案說明,全案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暨同法第46條第3、4款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後續若無保全證據必要,環保局也將依廢清法函命行為人限期清理,同時請檢方審酌實際清理情形作為量刑依據。
橋頭地檢署說明,案經主任檢察官謝肇晶、檢察官鄭子薇、陳俐吟漏夜訊問後,認為陳男涉犯廢棄物清理法未經許可提供土地回填、堆置廢棄物、及違法清除、處理廢棄物等罪嫌重大,且有串證及滅證之虞,向橋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編輯:黃世雅)111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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