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過失致學童摔車齒裂 補習班負責人遭起訴
2022/2/8 12:00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8日電)台北市一家補習班109年間帶學童進行單車活動,涉嫌讓學童在禁止騎車的斜坡騎車,導致女童摔車而齒裂。北檢認為補習班陳姓負責人等3人有過失,日前依過失傷害罪嫌起訴。
台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北市一家補習班於民國109年7月間舉辦單車日活動,帶13名學童到新北市新店區陽光運動公園騎乘單車,其中張姓女童不慎摔車倒地,受有門牙齒裂、下巴與雙膝擦挫傷等傷害。
北檢認為,案發地為一處30公尺長的斜坡,路面豎立「禁止騎乘,下車牽引」告示牌,補習班陳姓負責人等人應考量13名學童都是腳踏車初學者,應提供必要的安全措施及正確引導,以避免發生危險。
起訴指出,補習班人員明知該路段禁止騎車,卻未帶領學童牽引單車通過,也沒有提供學童護膝、護肘、安全帽等設備,即帶領學童騎車通過斜坡,導致張姓女童摔車倒地而受傷。
檢察官認為,補習班陳姓負責人、陳姓活動規劃者、邱姓隨隊老師均涉有過失,依過失傷害罪嫌起訴。(編輯:張銘坤)111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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