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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涉性侵以代付車貸和解 半年後未再履行遭起訴

2022/1/26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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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26日電)嘉義縣42歲劉姓男子被控109年9月間對45歲女性友人下藥性侵,事後以每月代付女方新台幣2萬元車貸和解,半年後,未再履行,女方報警處理,檢方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嫌起訴。

嘉義地檢署今天發布起訴書指出,劉男與一名女性友人(被害人)於民國109年9月5日晚間在嘉義縣中埔鄉住處客廳一起玩電視遊樂器,劉男趁被害人不注意,將網路購買的不明藥劑摻入啤酒內,讓不知情的被害人喝下啤酒而陷入昏睡。

起訴書表示,劉男見被害人昏睡在沙發上,無力抵抗,竟涉嫌強制性交得逞,被害人隔天恢復意識質問劉男,劉男坦承對被害人下藥再性侵,並向被害人道歉求原諒,當場簽立和解書,劉男承諾負擔被害人汽車貸款每月2萬元作為補償條件。

不過,劉男支付半年被害人車貸後,未再履行,劉男再自行撰寫簽立自白書交給被害人,表達無法再支付每月2萬元和解條件後,避不聯繫,被害人因遭下藥性侵一事,導致身心受創甚深,決定報警處理。

劉男於警方訊問及檢方偵訊時,均保持緘默,檢方根據劉男簽具的和解書、自白書,以及被害人提供的LINE對話錄音檔等證據,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嫌起訴。(編輯:陳仁華)11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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