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憲法訴訟法施行後首次言詞辯論 17日登場

2022/1/16 12:38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6日電)原住民身分法規定從具原住民身分的父親或母親之姓或傳統名字,才能取得原住民身分,民眾聲請釋憲。憲法法庭明天上午進行言詞辯論。這是憲法訴訟法1月4日上路後首宗開庭案件。

司法院指出,這次言詞辯論將同步於網路播放影音,民眾可以登入憲法法庭網站首頁點選連結,同步收看。

原住民身分法第4條第2項規定「原住民與非原住民結婚所生子女,從具原住民身分之父或母之姓或原住民傳統名字者,取得原住民身分。」

有泰雅族血統的吳陳春桃於民國102年間持原住民族委員會出具證明,主張她承繼祖母原住民血統,向台北市中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原住民身分登記獲准,但戶政事務所後來認定吳陳春桃的祖父不是原住民,父女一脈承襲祖父的漢人姓氏,未從祖母姓,因此撤銷她的原住民身分。

吳陳春桃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吳陳春桃勝訴;戶政事務所上訴後,最高行政法院發回更審,北高行更一審改判吳陳春桃敗訴,最高行政法院駁回上訴確定。

吳陳春桃與有同樣情況的民眾劉陳春梅、吳若韶認為原住民身分法第4條第2項規定違反憲法平等原則、姓名權保障及對原住民族保障等,向大法官聲請釋憲。(編輯:戴光育)1110116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