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設備監控中心揭牌 打造全方位科技防逃網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12日電)由司法院與法務部建置的科技設備監控中心今天正式啟動,運用電子腳環、電子手環、監控手機、居家讀取器等科技設備,全天候監控被告、付保護管束的性侵加害人行蹤。
司法院與法務部今天上午為科技設備監控中心舉行揭牌典禮,由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法務部長蔡清祥共同揭幕;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江惠民、最高法院院長吳燦等司法機關首長共襄盛舉,親臨現場見證歷史。
林輝煌在典禮上表示,科技設備監控中心是司法史上一個重要的里程碑,始於民國106年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的強化刑事程序防逃措施決議。
此外,刑事訴訟法也於108年7月17日修正公布,增訂法院、檢察官得命具保、責付、限制住居的被告一併接受科技設備監控,作為羈押的替代處分。
林輝煌說,司法院與法務部共同委託台灣高等檢察署辦理科技設備監控中心,使用更省電、更多功能、更輕巧的電子腳環,還有適用於較輕情節、逃匿可能性較低的被告使用的輕便電子手環,與具有人臉辨識系統的監控手機,以及強化訊號的居家讀取器。
林輝煌表示,法官、檢察官可依個案逃亡風險及實際情況,作層級化監控;監控手機可作為定期報到的工具,電子圍籬可劃定「禁止離開」、「禁止進入」區域,被告接近圍籬一定距離時,系統即自動告警。
林輝煌指出,監控中心配置專責人員全天候24小時掌握具保、責付、限制住居中被告的行蹤,一發現被告有逃亡舉動的時候,就可以依據監控訊號及活動軌跡,協請有關機關查緝歸案。
蔡清祥致詞時指出,過去已要求性侵害案件付保護管束的加害人配戴電子監控設備,如今結合受羈押替代處分被告監控工作,在士林地檢署舊大樓2樓建置監控中心,將有效落實防逃機制,避免再犯。
蔡清祥說,95年迄今,對於付保護管束的性侵加害人監控達1500多人,僅有13人破壞設備,但很快被緝獲,迅速排除再犯、逃亡之虞,顯示電子監控確實可減少人力並發揮效能。
高檢署檢察長邢泰釗則表示,科技設備監控中心是全新嘗試,而且是在短時間內建置成功的本土監控中心,感謝院部全力支持。
邢泰釗說,電子監控可讓被告生活不受影響,院檢能24小時掌握行蹤,但終究只是預警功能,若被告逃逸將耗費大量資源緝捕,若被告確有羈押必要時,院檢必須審慎評估是否採用電子監控。(編輯:李亨山)11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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