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案二審李殷君中籤 陪席法官曾判馬英九有罪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30日電)前國民黨主席馬英九等人被控三中案,二審高院今天公開抽籤,由法官李殷君中籤,與陪席法官許文章及審判長曾淑華一起審理。李殷君8月才到高院,許文章另案曾判馬英九有罪。
李殷君原是台北地方法院法官,曾審理導演鈕承澤性侵案,在北院期間曾任刑事庭發言人,曾說明陳伯謙被控華山分屍案、民眾自訴前總統馬英九涉殺人未遂(太陽花學運指示驅離行政院民眾)等案的判決理由。李殷君今年8月間調升台灣高等法院。
陪席法官許文章為高院資深法官,在高院期間與2名法官組合議庭並於民國107年5月間就前總統馬英九教唆洩密案,改判馬英九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此為馬英九唯一有罪判決。此有罪判決後來遭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院更一審審理後判馬英九無罪,全案定讞。
審判長曾淑華在高院審過許多矚目案件,包含北巿夜店殺警案、小燈炮命案、陳伯謙被控華山分屍案更一審等案件。
台北地署檢起訴指出,被告馬英九、張哲琛、汪海清在三中(中視、中影、中廣)交易及舊黨部大樓案中,涉嫌以低價及非常規交易方式出脫具不當取得爭議的黨產,造成國民黨新台幣72億多元損害,民國107年7月間依證券交易法的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刑法背信等罪嫌起訴3人。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認定檢察官舉證不足,且馬英九不具違反證交法身分,今年10月27日判決馬英九無罪;前中央投資公司董事長張哲琛、前總經理汪海清也獲判無罪。
另外,前立委蔡正元被控侵占阿波羅公司資產等案,北院依業務侵占罪判處蔡正元有期徒刑3年6月,並依違反商業會計法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蔡正元妻子洪菱霙、岳父洪信行均獲判無罪。
台北地檢署對全案6名被告提起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受理後,今天公開抽籤分案。(編輯:方沛清)11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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