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城鎮長曹乾舜涉收賄遭判刑 宜縣府將派代理鎮長
2021/12/30 15:20
(中央社記者沈如峰宜蘭縣30日電)宜蘭縣頭城鎮長曹乾舜涉犯收賄,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年6月。宜蘭縣政府今天表示,收到判決書後,將依規定停止曹乾舜職務,並派員代理。
宜蘭縣政府民政處表示,依地方制度法規定,鄉(鎮、市)長涉嫌犯內亂、外患、貪污治罪條例或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經第一審判處有期徒刑者,由縣政府停止被告職務。
民政處指出,縣府收到判決書後,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將通知頭城鎮公所停止曹乾舜職務,之後依行政程序,請縣長林姿妙指派代理鎮長,以利後續鎮務推動。
新北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曹乾舜涉嫌在LED路燈採購案與相關人事案中,向得標廠商等人收賄,共計新台幣390萬元,今天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判處曹乾舜有期徒刑6年6月,褫奪公權4年,可上訴。(編輯:陳仁華)11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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