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議員顏旭懋涉毒品走私 屏地院裁准羈押禁見
2021/12/30 13:47
(中央社記者郭芷瑄、姜宜菁屏東縣30日電)雲林縣民進黨籍縣議員顏旭懋捲入市價上億元安毒走私案,14日屏東地檢署向法院聲請羈押被駁回,屏檢再提抗告,經高雄高分院發回更裁,屏東地院昨天裁准羈押禁見。
顏旭懋議員服務處今天發聲明強調,議員雖未有任何違法事實,仍尊重司法機關裁定。但基於無罪推定原則,仍請民眾相信議員清白;議員會努力尋求司法途徑,堅決捍衛自身聲譽及尋求回歸鄉里服務選民機會。
服務處指出,雖遭羈押影響議員親自服務鄉親機會,但在羈押期間,議員服務處團隊服務不間斷,不負選民託付。服務處重申,議員會積極配合司法調查,盼能早日釐清事實,還議員清白及自由,希望媒體及大眾不要以訛傳訛,妄加揣測,徒增紛擾。
屏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怡利向中央社記者表示,顏旭懋所犯為5年以上的重罪,且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提出抗告後,昨天中午被屏東地方法院裁准羈押禁見。
顏旭懋被檢警懷疑涉入刑事警察局偵八隊今年破獲市價新台幣上億元的漁船走私安非他命案。顏13日主動到案說明,屏檢隔天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被法院裁定無保請回;屏檢補強證據提出抗告,屏東地院昨天裁定羈押禁見,昨天中午顏已被送進看守所。(編輯:孫承武)11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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