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遭電擊棒脅迫逼跪 持大草刀砍傷債主判13年
2021/12/21 13:43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21日電)高雄莊姓和戴姓男子有債務糾紛,但莊男曾為討債用電擊棒逼對方下跪,戴男積怨已久,去年持大草刀至莊男住處砍到對方動脈大量出血致死,高雄地院依殺人罪判戴男13年徒刑。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戴男雖坦承行凶,但辯稱是長期遭欺負且於工作的洗車場兩度被堵積怨,案發當天才會持刀前往,要莊男不要再騷擾乾姐姐和自己家人,且當時對方也有拿球棒攻擊他,只是防衛過當。
承審法官經勘驗當天電梯監視器畫面,發現戴男早在搭電梯時就已從帆布袋內拿出預藏大草刀握在手上,且其乾姐姐也證稱戴男一進門就開始砍人,據此不採信他的辯詞。
合議庭審酌戴男先前曾因毒品案遭判刑5月執行完畢,且這次不滿遭莊男暴力討債,乾姐姐又被牽連騷擾等,卻不循法律程序處理糾紛,即持大草刀砍殺對方,犯後又未能完全坦承行凶,加上莊男家屬不接受道歉,甚至求處死刑等,依殺人罪判決他13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一審判決指出,25歲戴男因積欠33歲莊男債務,去年10月8日又遭持球棒跟電擊棒脅迫下跪還錢,且手機還被搶走查看,戴男不滿莊男透過他的手機結識騷擾其乾姐姐,以及遭脅迫影片遭外流,因此心生殺機。
戴男同年10月18日晚間發現莊男在自己乾姐姐家中,便將長40公分大草刀放在肩背帆布袋內前往尋仇,待開門後他隨即持刀朝對方揮砍,莊男則拿出球棒自衛,雙方從屋內打到屋外電梯門口,結果莊男遭砍斷右腋下動脈,當場血流如注,經送醫急救仍告不治,戴男則把球棒帶走離去。(編輯:謝雅竹)11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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