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因應律師法 法務部廢止陳水扁等24人律師證書

2021/12/18 09:42(12/18 12:28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18日電)因應新修正的律師法規定,法務部日前廢止前總統陳水扁、前檢察官陳玉珍、前法官蔡光治等24人的律師證書,並於昨天正式發函通知相關單位。

律師法修正草案於民國108年12月13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為徹底杜絕貪污司法官等重大犯罪者轉任律師的管道,修正發給律師證書的要件;已轉任者,法務部也可在2年內廢止其證書。

新修正的律師法於109年1月15日施行,第9條第5項即規定,律師於本法108年12月13日修正的條文施行前,有「受1年有期徒刑以上刑之裁判確定,依其罪名及情節足認有害於律師之信譽者」,法務部應於修正施行後2年內廢止證書。

法務部日前為此廢止王朝震、吳傑人、宋宗儀、林聖霖、邱鎮北、張炳龍、許兆濂、許良虔(更名許睿濬)、陳水扁、廖樁堅、蔡信男、蕭敦仁、羅紀雄、林德盛、詹昭書、陳正達、房阿生、李春地、蔡光治、邱茂榮、陳榮和、陳玉珍、黃隆豐和井天博(更名井樹華)等24人律師證書。

陳水扁因涉及貪污治罪條等案,部分判刑定讞,現保外醫治中;其餘遭廢止律師證書者,多為涉貪檢察官、法官。(編輯:黃世雅)1101218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