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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雲控陳雪生性騷擾求償 北院判賠8萬元

2021/12/17 18:22(12/17 18:5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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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7日電)藍綠立委去年7月在立法院爆發推擠衝突,民進黨立委范雲指控國民黨立委陳雪生涉性騷擾,提告求償新台幣5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決陳雪生須賠償范雲8萬元,可上訴。

范雲去年7月14日在民主進步黨立法委員林楚茵、林宜瑾、律師賴芳玉、施雅馨及婦女團體陪同下,到台北地方法院提出民事訴訟,向陳雪生求償新台幣50萬元。

范雲指出,當時感覺到有人在頂她,轉頭發現是國民黨立委陳雪生,「至少頂我3次,用他的肚子」,她覺得很不舒服,立刻抗議,陳雪生還不斷說「肚子碰觸不會懷孕」等語。

台北地方法院指出,陳雪生以肚子碰觸范雲背部時,范雲已向他表達不舒服,陳雪生竟公開表示「肚子碰觸不會懷孕」等語,以女性生理特有現象及表徵等具有特定性別嘲諷、貶抑言論回應范雲,符合性騷擾要件。

陳雪生辯稱事件發生於立法院臨時會期間,他的言行在憲法規定的言論免責權保障範圍內。不過,北院認為,陳雪生言行並非在立法院臨時會討論與表決議案時,與立法委員執行職務的言論無關。

北院審酌2人均為立法委員及陳雪生言行、范雲權利受侵害程度等因素,判決陳雪生應賠償范雲8萬元。全案可上訴。

范雲獲悉判決後發布新聞稿指出,她將依據去年7月提告時的承諾,將賠償所得全數捐給婦女救援基金會,協助性騷擾被害人,後續將繼續和被害人站在一起,推動反性騷擾、反性別暴力的運動。

另外,陳雪生認為范雲事後舉行記者會、接受媒體採訪所指涉的內容,損害他的名譽涉及誹謗罪,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自訴。北院預定22日下午宣判。(編輯:吳協昌)110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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