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滿1個月女嬰遭虐致死 父判7年6個月
2021/12/11 11:04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11日電)去年7月間台東1名未滿1個月女嬰,身體多處是傷送醫急救不治,檢警事後調查遭父母親凌虐。父親遭台東地方法院判刑7年6個月,日前花蓮高分院裁定延押2個月。
去年7月間女嬰送醫不治,當時女嬰父母親辯稱女兒從床上摔落。檢方相驗為女嬰死因不單純指示警方全力偵辦,揭開女嬰父母親謊言。女嬰是遭到持續凌虐且延誤就醫導致死亡,依傷害致死罪起訴女嬰父母親,日前法院判處父親李男有期徒刑7年6個月、母親6個月。
判決書指出,109年7月19日晚間11時多,女嬰哭鬧,李男徒手拍打女兒左臉頰1巴掌,並將女兒上半身抱起,以頭部離床約20公分高距離摔落,再將女兒橫抱起至腰際高度,反覆拋摔至床鋪置放棉被處3次。
隔晚妻子餵奶完畢後,李男為女兒拍嗝,過程中情緒不佳,大力拍打女嬰後腦枕區約2下。當晚女兒高燒送花蓮玉里診所,建議轉院至台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但是兩人將孩子帶回家,直到21日女嬰呈抽搐、身體癱軟、兩眼無力、發燒等症狀,急送台東基督教醫院轉送台東馬偕醫院不治。
李男遭台東地方法院以所犯為重罪,且有逃亡之虞續押,日前李男提出交保聲請,遭台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駁回,裁定從12月30日起延押2個月。(編輯:孫承武)11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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