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合法在台 移民署18度展延停留期限
2021/12/9 17:18(12/9 17:36 更新)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9日電)考量國際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仍嚴峻,內政部移民署今天表示,針對去年3月21日(含)以前入境且現未逾期停留外國人士,第18度再自動延長其在台停留期限30日。
移民署發布新聞稿表示,為避免國際人流移動造成防疫破口及降低社區防疫負荷,針對合法停留超過180日的外國人士,先前於2020年7月17日起開始實施自動延長其在台停留期限。
但考量國際疫情仍屬嚴峻,移民署宣布,針對去年2020年3月21日(含)以前入境且目前尚未逾期停留的外國人士,再次自動延長其在台停留期限30日,這也是第18度展延。
移民署說,這項措施將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對疫情發展狀況評估,適時檢討調整。(編輯:方沛清)11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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