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刻主管章代批200餘件公文 員警涉偽造文書移送
2021/11/26 19:56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26日電)新北市三重警分局許姓偵查隊員,因擔心積欠待辦公文太多,逾期遭懲處,涉嫌私刻直屬長官職名章及代決行章,自行簽核公文200餘件後歸檔。警方今天表示,將他記過調職、移送。
新北市三重警分局今天發布新聞表示,前偵查隊許姓員警疑涉偽造文書案,經該分局內部自行調查後發現,許員於今年4月中旬起至10月14日止,疑因公文量大,怕受到期限內結案的催辦壓力,自作聰明在未經授權下,私刻楊姓分隊長、鄭姓前隊長職名章,及代為決行章。
警方說,許姓警員涉嫌自行批文、歸檔,企圖魚目混珠、便宜行事;經全面清查偽批公文書,自今年4月中旬至10月,共200餘件。
警方表示,本案會曝光是因為今年10月14日,楊姓分隊長無意間發現某準備歸檔的公文,蓋有他的職名章,但他卻沒印象簽核過這份公文;仔細查看發現職名章樣式些微不同,簽核日期也不是他的筆跡,報請追查才發現有200多件公文,已經以類似手法決行。
警方表示,許姓警員行為影響公文正確性,傷害機關形象;分局已於11月16日以偽造文書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另將許員記一大過處分,除提列違紀傾向人員外,並調整職務至警分局警備隊。
警方說,等法院偵審結果,再追究相關人員行政及考核監督不周責任。本案已經依法送辦,絕不護短,也將持續教育員警執法及承辦案件應嚴守法紀、遵照相關法令執行。(編輯:張銘坤)110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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