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淑晶10月才入監 因租屋詐欺再判5年6月
2021/11/23 11:03(11/23 11:55 更新)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3日電)女房東張淑晶因妨害強制執行偽造租約,遭判刑8月定讞,10月間拘提入監執行;她另案被控房屋租約詐欺,二審今天宣判,仍判5年6月徒刑,可上訴。
張淑晶因妨害強制執行偽造租約,遭判刑8月定讞;10月20日入監日卻神隱,新北警方後來在中和區將她拘提,隨後移送地檢署歸案並發監執行。
張淑晶另被控租屋詐欺房客案,經檢方清查被害房客,以二波起訴,第一波部分,張淑晶遭二審判刑9年8月,其中1年2月得易科罰金,經上訴,現由最高法院審理中;第二波部分,一審新北地院判她5年6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
二審開庭期間,審判長陳筱珮詢問上訴理由時,張淑晶表示,原審判太重,否認犯罪;二審合議庭陸續提示證據,包含張淑晶的租屋日記筆記本以及房屋租約等。張淑晶還押時躲避媒體拍攝。
二審今天宣判,認定原審判決並無違誤,駁回上訴,仍判張淑晶5年6個月徒刑,還可上訴。(編輯:方沛清)11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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