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蔣智賢打假球 陳建名判賠30萬元登報道歉
2021/11/18 17:02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8日電)中職富邦悍將隊球員蔣智賢不滿博弈觀察家陳建名影射他收錢打假球,提告求償。士林地方法院認為,陳建名未經查證嚴重貶損蔣智賢社會評價、聲譽,判賠新台幣30萬元並登報道歉。
蔣智賢原為中信兄弟隊球員,民國106年間遭球團釋出;陳建名同年11月7日參加三立電視台節目錄影時表示,傳聞中南部組頭透過白手套找到蔣智賢等人,「聽說有送了一些錢」、「下半季的時候就開始要來放水」、「一場就送了1000萬元」等語。
蔣智賢認為,陳建名發表不實言論,三立電視公司製播並剪輯包含相關言論的節目,導致他名譽受有重大損害,向陳建名及三立電視台連帶求償300萬元。
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指出,陳建名未盡查證義務,僅以於106年7月間於酒店聽聞傳聞,卻佯稱於錄影當天打電話給以前朋友而聊到,刻意捏造消息取得的時間、來源,意圖藉此取信於人。言論內容性質上屬事實陳述,而非單純的意見表達。
士院表示,蔣智賢當時是中職中信兄弟球團球員,以社會一般通念為客觀判斷,陳建名的言論足使一般人對蔣智賢是否有收受職棒地下簽賭集團組頭鉅額款項而放水打假球一事產生懷疑,從而對蔣智賢道德形象、人格評價及社會地位造成負面貶抑,名譽遭受損害。
三立電視台部分,士院認為,該節目邀請來賓討論事項攸關公眾事務領域,與公共利益有關,屬可受公評之事,且節目主持人於訪談中對陳建名所述傳聞,也同時提醒閱聽者尚未經證實,無需負侵權責任。
士院判處陳建名應賠償蔣智賢30萬元,並於自由時報、聯合報、中國時報全國版頭版報頭下方刊登1天道歉啟事。全案可上訴。(編輯:張銘坤)1101118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