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協會:司改會發函論人頭帳戶 請在庭內攻防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2日電)法官協會今天發布聲明指出,司改會日前發函各法院,主張人頭帳戶案造成無辜者入罪。辯護人該做的是在法庭上透過攻防辯論說服法官,而非在法庭外打延長賽或主導遊戲規則。
中華民國法官協會表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簡稱司改會)發函給各法院,認為目前司法實務關於提供人頭帳戶被告的判決「造成無辜者有入罪之虞」,並指司改會已向國家人權委員會遞交陳訴書及監察院已函覆派請委員調查中,文末還附上幾個「值得參閱」的無罪判決,希望能給法官參考。
法官協會指出,每一個個案具體情節互有差異,審判者該做的事是依據證據及經驗法則、論理法則進行判斷個案被告是否成立犯罪,而不是依據壓力團體(Pressure Group)陳訴書或單方面認為「值得參閱」無罪判決就判決被告無罪。
法官協會表示,審判者更不應該因為壓力團體搬出監察院恫嚇而讓正義的天平只能往無罪方向傾斜,或讓審判只能成為通往無罪的單行道,這是審判獨立的意義。事實上,從司改會所提出的許多無罪判決,也可看到審判者在各個具體案件中依據證據判決的努力,並非只是一面倒判有罪或無罪。
法官協會認為,辯護人該做的事,反而是在法庭上透過攻防辯論說服法官,而非在法庭外打延長賽或主導遊戲規則。
法官協會表示,在法律的場域中通常不會只有一種想法、一種聲音。當立場不同的人只是試圖透過棒喝使別人相信人們有義務接受其看法,這就是某種「輻射」。人們暴露在這種「輻射」下太久,可能會對這些棒喝者的看法產生厭惡感。
法官協會指出,「與其詛咒黑暗,不如點亮燭光」,如果以律師或法律學者為主體的民間司改會成員認為法官的努力還不夠,轉任法官的大門一直敞開著,歡迎加入法官群體共同奮門。一起點亮燭光照亮天平兩端,不僅照亮提供人頭帳戶的被告,還照亮國家法治秩序及那些晚年痛失畢生積蓄的被害人。(編輯:戴光育)11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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