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定讞未報到入監 京倫集團總裁夫婦遭通緝
2021/11/2 18:55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2日電)經營知名月子中心的京倫集團總裁李俊琳、胡白玫夫婦被控挪用新加坡女富商投資款,各遭判刑5年8月及5年2月定讞。2人拒不報到入監,北檢10月底發布通緝,時效達40年。
李俊琳、胡白玫夫婦經營「英倫產後護理之家」,曾找藝人代言,又有多名女藝人至護理之家坐月子,而聲名大噪。
全案緣於,新加坡女富商提告主張,她與胡白玫認識超過20年,感情不錯,進而與李俊琳夫婦於民國100年間簽下投資協議。
女富商提告指出,雙方約定由她出資4億元、李俊琳夫婦出資4.5億元,共同開發台北市小南門附近的93坪國有地,但她發覺李俊琳夫婦疑似挪用款項,投資公司其他事業。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依業務侵占等罪,分別判處李俊琳5年6月徒刑、胡白玫4年8月徒刑;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受理。
二審開庭期間,李俊琳當庭致歉,強調自始至終都想完成投資協議,讓女富商早日分潤,絕非刻意詐騙,希望法院給予緩刑;胡白玫也強調,沒有欺騙女富商意圖,請求給予緩刑。
二審認定,李俊琳夫婦犯罪所得達新台幣3.2億餘元,審酌李俊琳夫婦為解決京倫公司財務問題而侵占挪用女富商購地款,並以變造的存款證明取信女富商,且犯後並未全然認罪,依業務侵占、背信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判李俊琳應執行5年8月徒刑、胡白玫應執行5年2月徒刑。
案經李俊琳夫婦上訴,最高法院今年4月間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台北地檢署通知李俊琳夫婦到案發監執行,但2人拒不報到,北檢已於10月27日對李俊琳夫婦發布通緝。(編輯:李錫璋)1101102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