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睿兒性侵服刑過半首提假釋 因觀感不佳遭駁回
2021/11/1 14:41
(中央社記者葉臻桃園1日電)藝人胡睿兒被控夜店撿屍性侵,遭判處有期徒刑2年定讞,去年7月入監服刑。矯正署今天證實,胡睿兒9月首度提出假釋申請,但被以社會觀感不佳等理由駁回,最快明年1月才能再申請。
胡睿兒被控於民國107年6月間在台北市信義區一家夜店撿屍性侵,台北地方法院判胡睿兒2年徒刑,不給緩刑;胡睿兒提起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判決駁回;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法務部矯正署今天向中央社證實,胡睿兒在去年7月21日向台北地檢署報到、入監服刑,至今已服刑過半,今年9月他首度申請假釋,但被以性侵案受刑人社會觀感不佳等理由駁回,需再有4個月觀察期,最快明年1月才可再度提出申請。(編輯:張銘坤)110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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