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偷拍筆錄上傳臉書 辯稱為自保遭送辦
2021/10/3 17:22(10/3 22:31 更新)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基隆3日電)吳姓和劉姓男子8月間在基隆中元祭因花車遊行順序發生口角,吳男告劉男恐嚇,劉男接受游姓警員詢問時偷拍筆錄內容上傳臉書,劉男辯稱偷拍是為了自保,警方詢後將劉男函送法辦。
警方今天表示,游姓警員從警4年多,共記功3次和嘉獎522次,表現良好,這起事件發生後,游員對於自己的疏失造成單位蒙羞,除深感抱歉外也會深切檢討,警方並將追究游員行政責任議處。
21歲吳男和30歲劉男2人都在彰化從事陣頭工作,雙方之前已互有嫌隙,8月21日2人參加基隆中元祭放水燈遊行,晚間6時許,2人在信一路、義三路口因中元祭花車遊行排序問題發生口角,吳男深夜11時許到基隆市警察局第2分局信義派出所對劉男提出恐嚇告訴。
劉男隔天凌晨至信義派出所接受警詢,趁游姓警員製作筆錄時,從游姓警員右後方拿起手機拍下螢幕上有關吳男的筆錄內容,並將照片上傳臉書(Facebook),辱罵吳男和他的父母滿口謊言,吳男發現後8月22日凌晨近3時再度向警方表達要追加提告妨害名譽。
經警方查證,劉男確實將2張筆錄側拍照片上傳臉書,警方立即告知此舉已涉犯妨害秘密罪嫌,要求劉男刪除,並於8月24日前往彰化製作筆錄,劉男坦承偷拍螢幕有關吳男筆錄內容,辯稱是為了自保才會偷拍,警方詢後將劉男依妨害秘密罪嫌函送基隆地檢署偵辦。(編輯:方沛清)110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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