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男教師聊投資作幌子涉性侵 一審遭判3年半
2021/9/27 13:30
(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27日電)在台南一所私立大學任教的蔡姓男子遭指控於2017年以聊投資為幌子性侵一名女子,經台南地檢偵結起訴,台南地院今天以蔡男犯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可上訴。
台南地方法院指出,蔡男於2017年5月16日透過PTT某版發文徵友,被害人因對投資有興趣予以回應後,2人便交換通訊軟體LINE帳號相互認識,於同年7月31日晚間7時許第2次見面後,蔡男以繼續聊投資話題為由前往被害人住處聊天。
台南地方法院指出,隔日凌晨4時許,蔡男藉故要求被害人讓他留宿,被害人基於信任而同意蔡男於客廳休息,被害人自行回臥室,但在凌晨4、5時許,蔡男見有可趁之機,竟未經同意進入被害人房間,趁被害人熟睡之際,以手指插入方式強制性交得逞。
台南地方法院表示,蔡男雖否認犯行,但由證人證詞及相關證據資料認定事證明確,審酌蔡男不尊重被害人性自主決定權,嚴重侵害被害人人格權益,造成被害人心理創傷,犯後飾詞狡辯,未曾向被害人道歉,也未以和解或他法彌補,欠缺悔意等一切情狀,依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編輯:陳仁華)11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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