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上玩槍不慎擊發打傷無照開車少年 男子遭法辦
2021/9/27 12:37(9/27 13:21 更新)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27日電)台中市林姓少年等3人今天凌晨開車外出夜遊,劉男在車上拿出槍枝把玩卻不慎擊發,打傷無照駕駛的林姓少年,他們向警方辯稱夜遊遭槍擊,劉男事後坦承持槍傷人,訊問後遭送辦。
台中市警察局太平分局表示,沒有駕照的17歲林姓少年今天凌晨2時多,開車載19歲劉男、19歲林男外出夜遊,行經台74線快速道路時,坐在後座的劉男拿出改造手槍把玩,卻不慎擊發後,擊中坐在駕駛座的林姓少年。
林姓少年右後胸壁中彈後,立即開車前往醫院就醫,少年經縫合傷口後無大礙,警方接獲醫院通報後,員警立即到場偵辦。
林姓少年等3人一度企圖誤導警方辦案,均供稱到山上夜遊,遭不明人士開槍,欲遮掩持槍事實。
但警方認為案件有異,經調閱監視器及交叉詢問後,3人見無法圓謊,便坦承持有槍枝,並由警方會同劉男取出改造槍枝1把。
全案訊問後,警方依涉嫌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傷害等罪嫌,將劉男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另外,林姓少年無照駕駛部分,警方依法開出罰單,將處新台幣6000元至1萬2000元罰鍰。(編輯:卞金峰)11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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