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議員涉賄愛國同心會張秀葉赴陸未歸 二審擬通緝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2日電)愛國同心會成員張秀葉107年參選北市議員,與會長周慶峻涉辦餐會賄選,且涉收中資等遭起訴,一審判有罪,已上訴。二審表示,張秀葉出境赴大陸未歸,考慮通緝或一造辯論判決。
周慶峻上訴二審期間(6月16日),因染疫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併發心跳停止呼吸衰竭而死亡;張秀葉當年落選,所涉賄選、收中資(政治獻金)等2案,現在分別由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審理。
二審日前就賄選案開庭,被告僅競選總部辦公室主任陳玲湘到庭,陳女主張,她民國107年7月到同心會工作,僅是處理電腦文書,工作不久,周慶峻自行印名片給她,由她掛名競選總部辦公室主任;辯護人聲請傳喚調查局台北巿調處中正組組長劉錦勳,證明陳女不知情也沒有行賄犯意等。
受命法官表示,是否傳喚劉錦勳部分,經合議庭評議後決定;被告張秀葉、同心會成員林明美未出庭,之前有連絡辯護人獲知2人均在大陸未歸,將視案情,再決定以一造辯論判決結案,或者發布通緝。
全案緣於,張秀葉於107年代表中國民主進步黨參選台北市第13屆中正、萬華區市議員選舉,她自101年起擔任愛國同心會秘書長,負責管理愛國同心會及中國民主進步黨帳務;周慶峻則為愛國同心會會長及中國民主進步黨黨主席。
檢方起訴指出,張秀葉等人涉嫌於107年10月1日,在台北市某餐廳舉辦餐會,席開50多桌招待選民、每桌金額至少新台幣7000元以上,進行選舉造勢活動,餐會與選舉投票有對價關係。
一審台北地院認定,張秀葉等人假藉慶祝中國國慶舉辦餐會,實為張秀葉賄選,今年5月間依違反選罷法,判周慶峻3年6月、張秀葉3年5月、陳玲湘3年2月、林明美3年3月,案經上訴,二審審理中。
周慶峻、張秀葉另被控違反政治獻金法案件,未經許可設立專戶而收受政治獻金,包含收受周慶峻在中國經營的湖北同心聯發農業綜合開發公司所捐贈的政治獻金,逾新台幣189萬元;一審判周男6月、張女5月,均得易科罰金,也已上訴二審,尚未開庭。(編輯:李亨山)110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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