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密室殺兄案母淚求輕判 二審仍判15年
2021/9/7 13:39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7日電)桃園徐姓男子被控密室殺兄案,一審遭判15年,經上訴,二審開庭期間徐母哭說,已失去一個兒子,求法官輕判。二審今天認定,一審判處15年並無違誤,仍判15年,還可上訴。
全案緣於,桃園去年1月間發生密室殺人案,一名男子與父母返家,因前門鐵捲門遭斷電無法入屋,男子爬窗進屋時卻遭到銳器割斷氣管動脈而喪命;父母遲遲等不到開門,轉請鎖匠開門,發現男子陳屍屋內。檢警查出,本件為男子胞弟犯案,犯後從後門逃離現場;(胞弟)徐男到案否認犯罪。
一審的桃園地方法院,依殺人罪判(胞弟)徐男15年,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
二審期間,(胞弟)徐男一改之前不認罪態度,庭上承認「是我做的」。徐男母親哭著說,已失去一個兒子,求法官能輕判。
二審今天指出,(胞弟)徐男雖辯稱其誤為小偷侵入家中,不知是哥哥,辯護人主張為正當防衛,但依相關事證可認定(胞弟)徐男知悉攀爬氣窗進入屋內的人是哥哥,而同住家人因自己切斷電源、將門上鎖導致無法開門進入,因而攀爬氣窗進入時,客觀上並不存在不法侵害的情形,因此主觀上並無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可言。(胞弟)徐男持銳器殺人不符合正當防衛要件。
二審指出,綜合相關資料及醫院鑑定等認定(胞弟)徐男所患思覺失調症並未影響辨識能力,父母為其求情,檢察官則請求判處無期徒刑,經審酌各情,認為一審認事用法,均無不當,量刑妥適,因此仍依殺人罪判刑15年,可上訴。(編輯:李亨山)110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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