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巨前總裁陳木元無照駕駛直升機 檢方求從重量刑
2021/8/26 13:05(8/26 14:36 更新)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26日電)去年檢警在東海岸查獲無照駕駛直升機案,傳喚國巨前總裁陳木元後以25 萬元交保,台東地檢署日前依違反民用航空法起訴陳木元,並建議法官從重量處,不得易科罰金。
台東地檢署日前偵查終結將陳木元依違反民用航空法第103條使用違法航空器飛航、第104條無證照飛航等罪嫌提起公訴。
根據民用航空法第103條,使用未領適航證書航空器飛航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以無效適航證書飛航者,亦同。第104條未領檢定證及體格檢查及格證而從事飛航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
台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謝長夏今天表示,陳男的直升機有效檢定證過期,且沒有體格檢查合格證明,雖然陳男認為航空法太舊、不合時宜,且矢口否認駕駛直升機,但是檢察官根據民航局資料和證人指證,認為他有駕駛直升機。
根據檢察官調查,陳木元從104年起至109年間,每年都會開一次直升機,時間5分鐘,總共有6次無照駕駛。
起訴書指出,陳木元自始至終置飛安法治於無物,且毫無悔意,任為謊言,是以本件重大違反飛安行為自應以國家刑罰權嚇阻,以維飛航安全與社會教育,建議法院從重量處,不得易科罰金之刑,直升機宣告沒收。
去年10月間台東東海岸出現民間直升機飛行,台東縣警察局接獲民眾舉發後展開偵辦,發現是民間私人直升機違法飛行,報請台東地檢署偵辦。
台東地檢署和台東縣警察局組專案小組縝密蒐證,查扣到Robinson R22 BetaⅡ型輕型2人座直升機,所有人是國巨前總裁陳木元並將他傳喚到案,陳木元矢口否認駕駛直升機,檢方偵訊後諭令新台幣25萬元交保並查扣直升機。(編輯:謝雅竹)1100826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