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加嚴杜絕走私 動保團體籲設動保警察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22日電)針對農委會將加嚴杜絕走私動物一事,動保團體今天傍晚發布聯合聲明,呼籲農委會責無旁貸,應設動保警察,澈底追查、防患未然。
針對154隻走私品種貓遭人道處置一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委陳吉仲今天更召開記者會說明,並承諾加嚴杜絕走私;他提到,目前將朝2方向加嚴,一是建議走私動物刑罰加重到7年以上;二是無合法來源販售寵物將直接開罰新台幣300萬元。
包含中華民國動物保護協會、中華民國關懷生命協會、中華民國寵物食品及用品商業同業公會、台灣動物平權促進會、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台灣愛狗人協會、世界愛犬聯盟、亞太小動物獸醫師聯盟等團體針對記者會內容發表聯合聲明。
聲明中建議,應再廣納更多聲音,讓後續修法與政策相關配套更具體有效,才能真正解決問題;同時也重申應盡快設置動保警察,才能讓動保案件能更被重視與深入調查。
聲明表示,走私來自疫區的動物被沒入後撲殺,主要理由是防疫,避免更多動物感染疫病、甚至死於非命的風險,於法有據、也是國際慣例;但如果走私的共犯結構沒有被瓦解,違法寵物消費市場還在,殺頭生意有人做,走私就會繼續,偶爾被查獲曝光的走私案,只是冰山一角,何況送命的不是走私者,而是無辜的動物。
聲明中提到,撲殺走私貓隻的法源是「走私沒入動物及其用品處理作業程序」,雖賦予行政裁量彈性,但其上位法律包括「懲治走私條例」、「海關緝私條例」與「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等,均無動物必須立即被宰殺或銷毀的規定;呼籲立法院及行整部門必須廣納更多聲音,以利後續法律與配套的周延。
此外,聲明質疑,歷年來無數被走私,無辜遭撲殺的各種不同動物,其採取的撲殺方法究竟為何,是否完全符合動物福利與人道原則,政府也應透明公開讓社會監督。
聲明說到,海巡署和防檢局在第一時間對外宣稱貓的數量是250隻,後來又說是200隻,最後是154隻,相差96隻;而上下游接收、販賣走私動物的業者追查,是否會因動物已遭撲殺就終止,都值得國人後續關注。
聲明最後強調台灣社會更應正視設立「動保警察」的議題,才能讓傷害動物的案件獲得重視。因為類似涉及刑事犯罪的動保案件,並非動物保護檢查員的行政職權可以涵蓋,農委會唯有設置專責專職的動物保護警察,澈底追查類似案件,才能充分究責,防患未然。(編輯:方沛清)110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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