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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男3次未戴口罩被罰鍰不繳 收到扣押令即繳清

2021/8/19 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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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沈如峰宜蘭縣19日電)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今天表示,基隆1名林姓男子於疫情3級警戒時3次外出未戴口罩,共遭罰新台幣9000元,但他未在期限內繳清,直到收到法務部財產扣押令後,馬上繳清罰鍰。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指出,基隆1名林姓男子於5月26日被基隆警方查獲外出未佩戴口罩,林男當時見到警察,還企圖以手擋住臉部,但仍難逃法眼,吃下第1張舉發通知單。

宜蘭分署表示,林男分別於隔天及5月30日又遭員警查獲外出未佩戴口罩,再吃下2張舉發通知單,其中一次還索性拒簽舉發通知書。

宜蘭分署指出,因當時正值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最為嚴峻的3級警戒期間,林男多次外出不戴口罩,這種不顧自身健康,也罔顧全民健康的行為,經基隆市衛生局依傳染病防治法,裁罰合計9000元,但林男未在繳費期限內繳納,被移送宜蘭分署執行。

宜蘭分署表示,收案後立刻查調及掌握林男名下所有財產資料,迅速核發及執行存款扣押令。林男收到扣押命令後,馬上於昨天前往宜蘭分署基隆辦公室繳清罰鍰。希望林男能記取這次教訓,不要再輕忽防疫規定。

宜蘭分署指出,因疫情持續在國內蔓延,民眾外出時應全程佩戴口罩,如不戴口罩被舉發,相關衛生單位將依傳染病防治法,處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如未於繳納期限內繳納罰鍰,案件將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執行分署強制執行。(編輯:戴光育)110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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