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發票詐補助款 中研院女主任二審判2年8月
2021/8/18 19:04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8日電)中央研究院研究所蕭姓女主任被控不實發票核銷國科會補助款案,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天依違反商業會計法、偽造文書、詐欺取財罪判她應執行2年8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台北地檢署與廉政署在民國101年偵辦此案時,引發杏壇連環爆;檢廉查出這些提供假發票的廠商,也與多名教授合作,衍生多起案件另案偵辦。時任教育部長及國科會主委等,為過去經費制度僵化以致教授便宜行事,向社會大眾致歉。
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判決指出,中央研究院生物醫學科學研究所的某研究員以「基因體醫學研究時代的小鼠診所研究計畫」向行政院國家科學研究委員會申請基因體醫學國家型科技計畫核心設施計畫補助獲准,委託蕭女擔任小鼠診所主任,負責管理監督小鼠診所研究計畫的日常運作、領導生物影像團隊及實驗室用品採購等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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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指出,蕭女明知小鼠診所與多家廠商並無交易,竟於民國97年11月起至100年4月間指示廠商開立不實發票或取得空白收據,製作不實支出單,以此核銷請領經費,導致詐得款項逾新台幣逾500萬元;蕭女除配合研究員為擅自挪用小鼠計畫經費為不實核銷外,更藉此牟自己利益而向廠商套取現金,實際取得逾70萬元。
一審依商會法、違造文書及詐欺等,觸犯12罪判蕭女1年10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二審今天審酌蕭女坦承部分、否認部分犯行,犯行應構成17罪,改判2年8月徒刑,得易科罰金。還可上訴。(編輯:方沛清)110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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