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移交波蘭籍受刑人 創台波首例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4日電)法務部今天宣布,已於5月間將一名波蘭籍受刑人移交波蘭,完成首件波蘭受刑人移交程序;移交過程在指揮中心指導下,確保防疫作為滴水不漏。
法務部今天下午舉行媒體茶敘,由國際及兩岸法律司說明司法互助業務;代理司長汪南均說,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期間,國兩司持續透過電子郵件、電話與其他國家司法單位保持聯繫,完成與斯洛伐克簽署刑事司法合作協議的前置工作。
汪南均還指出,法務部5月17日完成首件波蘭受刑人移交程序,締造台波刑事司法合作新猷,由於當初疫情嚴峻,移交人犯難度、風險相較過去提高很多,不允許任何瑕疵,所幸在跨部會的協調下順利完成。
國兩司調部辦事檢察官林明誼表示,台灣與波蘭司法合作關係緊密,而「台灣波蘭刑事司法合作協定」能夠完成簽署的關鍵因素,包括有一名波蘭籍男子在台服刑。
林明誼說,波蘭籍受刑人對監獄環境沒有太大抱怨,但英文不好,無法與他人溝通,一直表達想回波蘭服刑;法務部等到台波刑事司法合作協定今年2月23日生效便著手準備,讓波蘭知道台灣是有誠信的國家,不是為了簽約而簽約。
林明誼指出,由於移交人犯正值疫情期間,首要工作在於確保相關防疫滴水不漏,波蘭司法部指派3名警官抵台接返受刑人,即須提供登機時間3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
林明誼說,法務部特別就波蘭警官通關、專車接送、防疫旅館安排、核酸檢測等事宜多次沙盤推演,讓波蘭警官與一般旅客分流,並確保穿妥防護裝備、落實入境體溫檢測等防疫規範。
林明誼表示,在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導與協助,外交部、波蘭台北辦事處、矯正署通力合作下,由調查局人員於5月17日將波蘭籍受刑人帶往桃園國際機場移交給波蘭警官,受刑人已於5月18日返抵波蘭發監執行。
法務部新聞稿指出,截至目前為止,台灣已移交7名德國籍受刑人、1名英國籍受刑人、1名丹麥籍受刑人與1名波蘭籍受刑人分別返回德國、英國、丹麥與波蘭繼續服刑;未來仍將在確保防疫優先前提下,以最高規格及最嚴謹的防疫措施,積極推動國際司法合作。(編輯:李亨山)11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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