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完成與斯洛伐克簽署刑事司法合作協議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鍾佑貞台北3日電)法務部今天表示,以異地方式,完成簽署「斯洛伐克台北代表處與斯洛伐克經濟文化辦事處刑事司法合作協議」,此為與歐洲國家間所簽署的第6個屬於刑事司法合作類協議,將有助司法互助及引渡等合作。
法務部發布新聞稿指出,為開拓台灣外交更寬廣的空間,以持續為世界做貢獻,法務部長蔡清祥、外交部長吳釗燮在台北現場見證,與斯洛伐克司法部總司長Dr. Michal Kotlárik、斯洛伐克國會友台小組主席暨外交委員會副主席Dr. Peter Osuský、駐斯洛伐克代表處大使李南陽則以遠距視訊同步觀禮。
由斯洛伐克經濟文化辦事處大使博塔文(Mr. Martin Podstavek)於今天下午,在台北以異地方式,完成簽署「斯洛伐克台北代表處與斯洛伐克經濟文化辦事處刑事司法合作協議」(李南陽已於今年7月12日在斯洛伐克首都布拉提斯拉瓦完成異地簽署),本協議因此生效。
這次協議為繼德國、英國、波蘭、丹麥、瑞士之後,台灣與歐洲國家間所簽署第6個屬於刑事司法合作類的協定(議),為台灣的國際合作再創新頁。
蔡清祥於觀禮致詞時表示,全球因COVID-19(2019 冠狀病毒疾病)疫情,讓國際合作更為困難而具挑戰性,但危機就是轉機,疫情帶來的挑戰使各國司法人員的合作更為緊密,本協議的簽署正是最好例證。
蔡清祥說,法務部最早於106年即在台斯外交部總司長諮商會議中,倡議簽訂雙邊司法合作協定,後來經過4年磋商、談判,終於在今天完成簽署,協議明白揭示台斯雙方充分瞭解溝通的重要性及效用,並追求兩國在刑事司法互助及引渡領域的合作。
相關合作除考量互惠原則並充分尊重現行法秩序的規範及原則外,更建立台斯刑事司法合作權責機關(即法務部與斯國司法部)的雙邊諮商及直接溝通管道,充分展現台灣深化國際司法合作及打擊跨境犯罪的決心。
外交部晚間發布新聞稿指出,此項合作協議自2017年起開始推動洽簽,外交部、法務部及駐斯洛伐克代表處終獲得共識並成功簽署。相信此項協議將有助強化雙邊共同打擊跨國犯罪的機制化合作。
外交部說,台灣與斯洛伐克自2003年相互設處後,關係不斷持續深化,並且拓展各項領域的合作夥伴關係。外交部未來將與各相關部會以及民間企業組織繼續努力,透過各種途徑及方式,與斯洛伐克開創更為緊密及互利互惠的關係。
斯洛伐克經濟文化辦事處也於臉書發文表示,這份協議將於司法領域保護台灣及斯國公民的權益。
知情人士日前指出,台灣與斯洛伐克關係可望有重大突破,除了簽訂刑事司法合作協議外,斯洛伐克由數十人組成的代表團預定9月搭政府專機訪台,為訪台層級及規模都開創新頁。(編輯:方沛清)11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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