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拒戴口罩不聽勸還想打警察 遭判罰1.2萬元
2021/7/5 19:23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5日電)彰化二林鎮洪姓男子在超商騎樓吃便當,由於目前疫情3級警戒,員警獲報到場勸洪男戴上口罩,洪男不聽勸告,還作勢要打員警,彰化地院判決洪男違反社維法處罰鍰1萬2000元。
根據台灣彰化地方法院日前公布的判決書,洪男5月25日凌晨在二林鎮斗苑路一間超商前停車,下車後未戴上口罩,在超商騎樓吃便當,員警巡邏時見狀,勸洪男戴上口罩,同時詢問洪男姓名及身分證字號。
洪男不聽勸阻,也不願說出姓名和身分證字號,並拒絕戴上口罩,繼續吃便當;員警要查證洪男身分,洪男反而打110指被員警騷擾,又對員警咆哮,員警只能將洪男帶上警車開回二林分駐所,當警車抵達分駐所時,洪男又拒絕下車。
地院法官認為,在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3級警戒後,「外出時全程戴口罩」「在營業及公共場所落實戴口罩」即為法定公告應遵守之防疫措施,違法需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規定,開罰新台幣3000元以上至1萬5000元以下罰鍰。
法官認為,洪男在超商咆哮、撥打110行為及回到警局前作勢攻擊員警,言行惡劣,因此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開罰1萬2000元罰鍰,全案仍可上訴。(編輯:謝雅竹)110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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