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材教父」翁慶隆涉違法吸金 一審判5年6月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30日電)有「複材教父」稱號的前中山科學研究院航空研究所副所長翁慶隆創立磁震公司後,與金主蕭明道合作違法賣股票,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後判處蕭明道6年、翁慶隆5年6月徒刑,可上訴。
翁慶隆為未上市磁震科技開發公司負責人,妻子沈于文擔任董事。民國103年間磁震資金短缺,急需周轉,翁慶隆經他人介紹認識蕭明道,雙方謀議由蕭明道提供資金並指派李祖望擔任總經理。
蕭明道自103年5月12日起,陸續以匯款及交付現金方式提供公司資金,翁慶隆將自己與親友持有的公司股票3443張交給蕭明道,蕭明道再陸續收購其他大股東持有的2008張股票。
蕭明道自翁慶隆取得磁震公司的增資營運計劃書後,製成不實內容的磁震公司投資評估報告書,透過取得、收購磁震公司股票,及因債權抵繳股款增資方式取得新股後,透過盤商、業務員,吸引投資人購買磁震股票,使翁慶隆、沈于文、蕭明道、李祖望共同詐取新台幣6650萬3000元。
翁慶隆等人又在103年11月25日開公司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2億4000萬元,並由翁慶隆撰寫載有公司接獲知名國際大廠訂單的不實說明書,使投資人再投資,共詐取2643萬元。
案件經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偵辦後,台中地檢署依違反證交法等罪,起訴涉案的翁慶隆等人。
台中地院審理後,合議庭審酌翁慶隆、沈于文與李祖望等人,與蕭明道不以正常管道經營企業,致投資人、股東陷於錯誤而購買磁震股票,嚴重危害社會經濟秩序,且始終否認犯行,未與投資人、股東達成和解或賠償損失。
台中地院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判處翁慶隆、沈于文5年6月徒刑,蕭明道6年徒刑、李祖望5年徒刑,沒收犯罪所得,全案可上訴。
翁慶隆曾是經國號戰機原型機材料與結構系統負責人,91年成立磁震。(編輯:陳仁華)11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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