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露個資 前立委李鴻鈞辦公室主任張書維再遭訴
2021/6/30 18:22
(中央社記者沈佩瑤新北30日電)前立法委員李鴻鈞新莊服務處主任張書維涉猥褻性侵2名女記者,事後他召開記者會反控遭設局,公布被害者個資並誣指對方要求發生關係。新北地檢署今天依違反個資法將他起訴。
至於張書維被控猥褻性侵部分,他雖否認犯行,但一審新北地方法院不採信,今年2月依強制性交等罪,判處7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起訴書指出,張書維在民國108年2月請2名電視台女記者餐敘後,到KTV續攤,除摟其中一名記者肩膀,伸手觸碰對方,對方立刻用手撥開說:「主任,不要這樣。」但張書維轉向另一名記者,以手肘頂對方胸部、摟背。
KTV聚會結束後,其中一名女記者應張書維要求,將他送往汽車旅館,記者一時尿急進房內借廁所後就打算離去,張書維卻強壓她在床上,記者受驚嚇遂大聲哭喊,不斷倒退躲避。
當時張書維舉行記者會反駁,質疑遭設局陷害,並揭露被害者及其主管的姓名、任職單位,還誣指其中一名被害者要求發生關係。
新北地檢署偵辦時,張書維否認犯行,辯稱自己未揭露被害者主管姓名,且是被動回應記者,作自我澄清與辯解,並非出於惡意,檢方不採信,認定他涉犯刑法加重誹謗、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請法院從一重以違反個資法論處。(編輯:方沛清)11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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