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溪泡湯5人未戴口罩 警取締函送裁罰
2021/5/31 12:18(5/31 13:21 更新)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宜蘭31日電)7名遊客昨天中午到宜蘭縣大同鄉清水地熱園區旁的野溪泡湯,警方到場發現其中5人未戴口罩,經蒐證後,將5人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通報衛生局裁罰。
三星警分局今天表示,牛鬥派出所昨天中午12時50分許,接獲線報有4輛自小客車,進入清水地熱園區外的野溪泡湯,警方到場時,發現7名遊客中有4男1女共5人未依規定配戴口罩。
經警方盤查後,確認7名遊客並非居家檢疫或隔離對象,員警詢問為何到此遊玩,遊客均表示悶太久了,才會想外出外透氣,其中5名未依規定佩戴口罩的遊客,經警方蒐證後,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通報衛生局裁罰,依法可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警方表示,全國防疫警戒已提升為3級,民眾外出時,應全程配戴口罩,停止室內5人、室外10人以上的家庭聚會(同住者不計)和社交聚會,請民眾務必遵守相關防疫規定,切勿以身試法。(編輯:方沛清)110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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