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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布疫情假消息恐嚇被害人 男子遭羈押禁見

2021/5/21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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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1日電)新北市邱姓男子涉嫌散布女子染疫假訊息,北檢依恐嚇、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等罪聲押。北院認定邱男涉犯恐嚇等罪有反覆實施之虞,裁定羈押禁見。

趙姓民眾17日下午在新店區中興路一段拾獲一張散布防疫假訊息傳單,向新店分局碧潭派出所報案。警方發現,傳單內容是未經證實的疫情訊息,並誣指他人為確診人口,更直接登載他人的身分證字號、手機號碼等個資,嚴重造成民眾恐慌。

新店分局與新北市刑事警察大隊科偵隊、刑事警察局偵九大隊第一隊共組專案小組,並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

專案小組展開追查後,不到2天鎖定33歲的邱男涉有重嫌,依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個資法、恐嚇、妨礙名譽等罪嫌,將邱男拘提到案,並查扣電腦主機、手機、隨身碟、煙火等證物。

警方調查,邱姓男子數年前與藍姓女子發生糾紛,曾多次出言騷擾,還在大半夜施放高空煙火,被警方分別移送法院、消防局裁罰。邱男此次散布假訊息對象疑與藍女有關。

警方詢後移送北檢,檢察官複訊後,認定邱男涉犯恐嚇等罪,犯罪嫌疑重大,有反覆實施之虞,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發現邱男曾恐嚇被害人,被法院判決恐嚇危害安全罪後,仍然繼續多次恐嚇被害人,有反覆實施之虞。此外,邱男丟掉行動電話、刪除電腦檔案,有湮滅證據之虞;邱男曾與其他人討論犯案過程等,不排除有共犯,裁定羈押禁見。(編輯:方沛清)110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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