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工業區 環團興訟撤銷環評敗訴確定
2021/5/13 19:42(5/13 20:53 更新)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3日電)環保署通過觀塘工業區環評審查後,環保團體及居民興訟主張開發區附近有保育類動物台灣白海豚棲息等,請求撤銷相關環評,最高行政法院今天判環保團體及居民敗訴,全案確定。
桃園縣(已改制桃園市)觀塘工業區(含工業專用港)開發計畫案,行政院環保署進行多次環評審查,包括86年11月8日通過審查繼續進行第2階段環評;工業區部分,88年7月14日有條件通過環評審查;工業港部分,89年4月27日有條件通過環評審查。
環保署陸續於89年至93年間審核通過工業區開發計畫共3次的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工業區環評評估書變更內容對照表,也通知原開發單位東鼎液化瓦斯興業公司;環保署另就東鼎公司所提工業區開發單位變更為台灣中油公司,予以發函備查。
環保團體及當地居民依行政程序法第128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規定,請求廢止、撤銷相關環評處分,被環保署駁回。環團及居民等不服,提起訴願遭駁回後,提起行政訴訟。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環評處分法定救濟期間已逾5年,依規定不得申請程序重開:發現台灣白海豚棲息,無從導致環保署已准變更開發單位為中油的原處分,本件沒有撤銷或廢止原本環評處分的必要,判決駁回。最高行認定原判決與法尚無不合,駁回上訴。(編輯:張銘坤)110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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