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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示員工以小畫家變造施工照 李義祥判6月定讞

2021/5/13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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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13日電)台鐵太魯閣號事故主嫌李義祥,另涉嫌在其他工程案中,指示員工以繪圖軟體「小畫家」變造施工照片,更一審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最高法院今天駁回檢察官上訴,定讞。

全案起於民國104年間,義程營造有限公司負責人李義祥承攬花蓮縣萬榮鄉西寶大橋整建工程,並以維護工安為由,說服花蓮縣政府增設臨時圍堰,花蓮縣政府召開施工協調會後也作出同意結論。

李義祥明知未施作臨時圍堰工程,卻指示員工以繪圖軟體「小畫家」,將與本案工程無關的圍堰範例照片中的鋼軌樁,剪貼於本案工程橋墩施工照片,並編入工程記錄照片表格,施工項目登載為「臨時圍堰工程」。

一審花蓮地方法院依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判處李義祥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審理,改認定李義祥犯經辦公用工程舞弊未遂罪,處有期徒刑2年6月,褫奪公權3年。

案經最高法院發回更審,花蓮高分院更一審仍依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判處李義祥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最高法院今天駁回檢察官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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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太魯閣號4月2日發生事故,造成49人罹難、逾200人輕重傷,花蓮地檢署4月16日依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李義祥、移工華文好(阿好)等7人。

案件移審法院後,花蓮地院裁定李義祥、華文好均續羈押禁見3個月、禁止通信。(編輯:陳仁華)110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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