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猥褻強制治療9年再犯 檢方聲請接續治療
2021/5/1 20:40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1日電)彰化縣盧姓男子14年前對少女猥褻,服刑後接續強制治療9年,他不服治療過久提出異議,去年9月獲釋,不料上月又犯下猥褻案遭羈押,台中高分檢已向法院聲請接續強制治療盧男。
今年43歲的盧男,去年9月間獲釋後僅7個多月,上個月在屏東縣老家,又犯下乘機猥褻案件,昨天遭屏東地檢署聲請羈押獲法院裁准。
台灣高等檢察署台中檢察分署主任檢察官今天表示,盧男目前被屏東地院裁定羈押中,但憂心後續盧男交保後有再犯之虞,目前已檢具他先前犯下猥褻案的強制治療資料,由屏東地檢向法院聲請接續強制治療,若法院未准會再向台中高分院提出聲請。
盧男於民國90年間,在北部地區因妨害性自主案被判刑5年,於93年間假釋出獄,但他於96年間,在中部侵入一戶民宅,對1名少女猥褻遭判刑1年,他又因涉犯詐欺、妨害自由等罪,合併應執行3年5月,猥褻部分必須強制治療。
盧男於97年3月間入獄服刑,100年8月服刑完畢,接續在台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強制治療,他每年經評估小組認定有再犯之虞,必須持續強制治療,他不服向法院提出異議,但都遭駁回。
去年5月,台中監獄治療評估小組鑑定,認為盧男的再犯率自54%降為45%,經13名成員投票,有12名同意盧男停止強制治療,另有1名反對,多數成員皆認為,盧男已強制治療9年,建議改以藥物、心理治療輔以電子監控替代。
盧男因此向台中高分院提出異議,台中高分院合議庭審酌台中監獄治療評估小組會議紀錄、評估結果報告書等資料,並參酌培德醫院評估小組會議決議所指「受處分人再犯危險顯著降低」等意見,去年9月11日裁定釋放盧男。(編輯:黃世雅)110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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