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友董事長陳民郎涉炒股獲交保 高院駁回抗告
2021/4/28 18:22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8日電)康友公司董事長陳民郎、股市作手鄭光育被控涉炒作康友-KY股票,經北檢約談後聲押禁見,一審裁定2人交保;北檢不服提起抗告,高院今天認定原審裁定無誤,駁回抗告而確定。
台灣高等法院指出,原審裁定基於比例原則、羈押必要性審查的考量,認檢察官聲請羈押無理由,而裁定2人交保及限制出境,並附加於本案判決確定前,禁止與家人或因工作發生關聯以外之人為任何聯繫的事項,以作為日後再執行羈押的條件事由,經核合法適當。
高院表示,檢察官雖提起抗告,但羈押被告只是有助偵查的手段,絕非目的,將有罪被告定罪才是,本案2人雖獲交保,但2人如有違反事項,自構成得再執行羈押的事由,檢察官有所依據得聲請法院再為羈押處分,本件檢方抗告無理由,予以駁回而確定。
全案緣於,台北地檢署偵辦原上市公司康友-KY(已下市)前董事長黃文烈涉財報不實案,去年展開多波搜索、約談行動。不過,黃文烈已潛逃國外,台北地檢署發布通緝;同案被告、中國富商王命亮也被檢方通緝。
檢調查出,黃文烈與王命亮涉嫌於民國107年間炒作康友-KY股價,由陳民郎、鄭光育等7人合力將康友- KY股票的每股收盤價,由107年9月間的300餘元,炒作至107年10月的500餘元,涉犯證券交易法操縱股價罪。
北檢日前指揮調查局搜索約談陳民郎、鄭光育等人,訊後認為陳、鄭犯罪嫌疑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台北地方法院認為陳民郎、鄭光育並非此件炒作股票的核心人物,相關證人居住國外,勾串可能減低,裁定陳民郎30萬元、鄭光育15萬元交保,2人均限制出境,併均於本案判決確定前,禁止與家人或因工作發生關聯以外之人為任何聯繫。北檢不服提起抗告。(編輯:李亨山)110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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