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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繳費可享槍彈使用權 運動協會會長遭起訴

2021/4/23 15:52(4/23 20:5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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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南投縣23日電)台中市某運動協會陳姓會長遭檢警查出明知槍彈專供射擊比賽或運動使用,卻稱會員只要繳費100多萬元,就擁有槍彈專屬使用權,將槍彈攜出庫房使用,而遭到起訴。

南投地方檢察署今天的新聞稿指出,先前檢警破獲鄭姓男子持有霰彈槍1支及35顆改造霰彈,鄭男供稱槍彈來自於台中市某運動協會,檢警發現,運動協會讓會員任意使用槍彈事態嚴重。

南投地檢署檢察官張姿倩日前率領南投縣警察局刑警大隊等單位,前往南投縣、高雄市等地搜索,查扣運動協會外流的制式手槍3支、子彈1700餘發及槍管、彈匣等物。

檢警查出,運動協會陳姓會長及張姓秘書,明知槍技和子彈專供射擊比賽或運動所使用,不過陳姓會長等人為吸引民眾入會,號召會員以新台幣105萬元至120萬元不等金額,購買射擊運動用槍枝的「專屬使用權」,且對外宣稱只要加入會員,即可以任由會員將槍彈攜離槍彈庫房。

陳姓會長和張姓秘書在沒有陳報主管機關及通知員警到場清點的情形下,就自行從槍彈庫取出槍彈,讓會員在靶場以外的地點使用,也讓會員自行保管手槍和子彈,2人的行為涉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的未經許可運輸、持有制式手槍及販賣彈藥等罪嫌,向南投地方法院提起公訴。(編輯:李錫璋)110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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