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點線香油燈造成多間店面失火 法院判賠64萬
2021/4/22 16:40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22日電)彰化員林市華成市場旁多間店面發生大火,店家損失慘重,彰縣消防局查出張女疑似在室內點線香、油燈不小心引發火警,店家不滿提告索賠,彰化地院判張女須賠新台幣64萬多元。
根據台灣彰化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民事判決書,彰化員林市華成市場旁多間店面,在2018年12月發生火災,彰化縣消防局出動雲梯車前往灌救,所幸無人傷亡。
消防局事後調查發現,起火點是張女開設的服飾店4樓的書房,書房內有線香、油燈,而張女在書房起火後曾嘗試用臉盆滅火,卻無法控制火勢,以致火勢延燒殃及旁邊的店家。
張女則辯稱,她通常在3樓用燭光做儀式,不是在4 樓,而3樓桌上有3尊神像,神像兩側都各有一顆水晶蓮花燈,平時沒有特別祭拜,當她有空靜心磨缽時才會點線香,線香平時會收在電視玻璃櫃內,平常也沒有供佛,僅於特殊節日才供佛。
不過地院法官發現,根據消防局的調查報告,張女在住處4樓起火處設置類似佛堂擺設,有佛像、線香、燭台、蓮花燈等,是印度、西藏地區供佛必需品,另有酥油燈及打火機等物,顯見張女是每日必依其所信仰之宗教而進行供香等一切儀軌的虔誠信仰者,認為張女辯詞不可採,因此判張女須賠償周邊店家財物以及無法做生意的損失64萬多元。全案仍可上訴。(編輯:陳仁華)110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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