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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刑式槍殺殯葬業同行 郭士頤遭判無期徒刑

2021/4/22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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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22日電)從事殯葬業的男子郭士頤,不滿外婆喪事被搶走,去年10月在台南市立殯儀館當眾槍殺同行方姓男子後遭起訴,台南地院今天判處郭士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

台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宣判,48歲郭士頤犯非法持有非制式手槍罪,處有期徒刑5年2個月,併科罰金新台幣8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又共同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5個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又犯殺人罪,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台南地院認定郭士頤因宿怨就攜帶槍彈前往殯儀館,先亮槍示威,被害人未屈服,竟在光天化日下,公然持槍對被害人近距離射殺頭部要害,以此行刑式方法槍殺被害人,顯見殺意甚堅,冷血行徑,令人髮指,罪證確鑿,但又未符合兩公約的情節最重大之罪而必須處以死刑,地院量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從事殯葬業的42歲方男,去年10月6日在台南市立殯儀館內當著妻子及眾目睽睽下遭槍擊爆頭,送醫搶救,同年12月不治身亡,涉案的郭士頤則在案發當天下午在高雄市苓雅區落網,警方同時在郭士頤車中起出作案手槍及17顆子彈。

警方調查,方男及妻子在案發現場,且和郭士頤認識,雙方交談後,方男頭部就遭開槍爆頭,身受重傷,被送往成大醫院急救,開槍動機是郭士頤不滿方男搶走自己外婆的喪事。

台南地院開庭審理期間,郭士頤曾向死者家屬道歉,但遭拒絕;郭士頤落網時說:「我拿槍只是想嚇嚇他,不小心才開下去」。(編輯:謝雅竹)110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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