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車夾人拖行事故 新北市府:最高可罰9萬元
2021/4/15 11:24
(中央社記者沈佩瑤新北15日電)一名許姓女子昨天傍晚5時許搭乘新店客運909公車時,司機一時疏忽關門起步,導致許女右腳被車門夾住拖行,尾椎受傷送醫。新北市交通局表示,除評鑑扣分,依法可罰最高9萬元。
新北市新店警分局今天表示,909公車14日傍晚5時許停靠新店區公崙新村站時,37歲黃姓駕駛疑因未注意46歲許姓女子欲上車,竟關門起步,導致許女右腳被公車後門夾住拖行數秒,跌坐地上尾椎受傷。
警消據報到場,將許女送往新店慈濟醫院診治,所幸意識清醒無大礙;黃姓公車司機經實施吹氣酒測,酒測值為0.00mg/L。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運輸管理科長林詩欽表示,除在業者的服務品質評鑑上扣分,另就是確認之前是否也發生過類似狀況,但公司卻沒有做好教育訓練跟改善,可依公路法開罰新台幣9000元到9萬元。(編輯:李錫璋)110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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