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 公司負責人未經核准製造口罩遭起訴
2021/4/8 14:43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8日電)嘉義縣經營貿易及包裝公司的黃姓男子,被控疫情期間去年1至3月未經核准製造、販賣口罩等醫療器材,哄抬防疫物資價格,嘉義檢方依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特別條例起訴。
嘉義地檢署今天發布起訴書指出,擁有國際貿易及包裝公司的黃姓男子,去年1月下旬,以每片新台幣1元至1.2元不等價格,向彰化縣一家公司陸續收購醫用口罩不良品約39萬9000片,未經核准,擅自加工製造後,以每片5元價格販賣。
被告黃男另向其他公司以每片1.6元至2.5元不等價格,收購10萬片未加工的兒童防塵用口罩及成人半成品口罩,未經核准,加工包裝後,以每片8元價格販賣。
被告黃男又於去年3月初,先購買布料,未經核准,以每件50元價格,委託不知情的公司加工製造手術防護衣2100件,再以每件200元價格出售。
起訴書表示,被告黃男於去年3月間,未經核准,擅自以每支1300元價格,自大陸輸入額溫槍一批,再以每支價差100元至200元出售牟利,全案於去年4月間遭查獲。
被告黃男坦承製造、輸入、販賣口罩、額溫槍及手術防護衣等醫療器材,惟矢口否認有何犯行,辯稱經濟部去年3月31日有發函核准公司可販售醫療器材。檢調進一步追查,發現被告公司並不是合法的口罩等醫療器材製造工廠。
全案經嘉義地檢署檢察官侯德人偵查終結,被告黃男及其妻子徐女,以及公司的業務蕭女、會計盧女等4人,依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起訴。(編輯:陳仁華)110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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