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男規避取締塗改車牌 苗警鷹眼識破攔查送辦
2021/4/1 16:52(4/1 17:06 更新)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1日電)苗栗一名男子為避免違規遭取締受罰,異想天開擅自塗改機車車牌號碼,未料行經南苗派出所前停等紅綠燈時,遭眼尖員警識破,當場攔查依偽造文書罪嫌送辦。
苗栗警分局今天表示,這名年約50多歲彭姓男子日前騎乘經變造車牌的機車,行經南苗派出所前路段,因遇紅燈只好在停等區暫停,正巧南苗派出所長范植英、警員吳昊軒走出派出所欲執行巡邏勤務,范植英一眼發現彭男機車車牌疑有塗改,且僅以紅色塑膠繩綁在車後,立即上前盤查。
警方仔細檢視機車車牌,發現車牌前3碼英文字母中的「C」被以黑色奇異筆塗改為「O」、車號後3碼的數字「6」被變造為「8」,一問之下,男子坦承為避免違規遭取締才變造車牌,本以為只要稍微改造車牌就不會被舉發收到罰單。
苗栗分局長楊贊鈞表示,擅自偽(變)造車牌將構成刑法第212條之偽(變)造特種文書罪,男子自作聰明卻得不償失,遭依法送辦,同時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編輯:陳仁華)11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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