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系畢業生假冒律師 索費辦理訴訟遭起訴
2021/3/15 19:24
(中央社記者沈佩瑤新北15日電)劉姓男子未考上律師,卻持變造證書,指示吳姓女友、林姓男子假冒書記官、律師,向不知情民眾索費辦理訴訟案,得手約360萬餘元。新北檢今天依詐欺取財等罪嫌起訴3人。
起訴書指出,30歲劉姓男子和24歲吳姓女友、林姓男子均為某私立大學法律系同班同學,3人畢業後都沒有通過律師考試。
檢方調查發現,劉男持變造律師證書,與吳女、林男合作,自民國106年起,自製律師名片,以民事訴訟每件新台幣4萬元、刑案每件3萬元價格,先後向不諳法律程序的民眾佯稱可協助辦理訴訟事件,另還收費擔任公司行號或社團法律顧問。
劉男並指示吳女假冒書記官,陪同受騙民眾到新北地方檢察署,以不實公文書向民眾收取談話費、車馬費及法律諮詢費等費用。
3人在訊問時均坦承犯行,林男還供出劉男在校期間就變造律師證書,對外自稱律師辦理訴訟業務且收費。
檢方調查發現,劉男3人4年間共詐騙812萬78元、實得360萬78元,連劉男的高中學長也受騙。今天依涉犯詐欺取財、違反律師法、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3人。(編輯:李錫璋)110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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