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租徐乃麟豪宅當賭場 2女子各判刑6月確定

2021/3/15 14:30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5日電)女子董子綺向藝人徐乃麟承租豪宅後,被控與楊姓女子共同經營麻將賭場,二審判2女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沒收440萬元。董女提上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董子綺與徐乃麟相識多年,民國105年間楊女透過董女向徐乃麟承租台北市內湖區一處豪宅,董女、楊女即涉嫌自105年5月至6月間,在豪宅內邀約聚賭麻將,並收取抽頭金牟利。

士林地方法院依圖利聚眾賭博罪判處2女各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台灣高等法院對2女罪名部分駁回上訴,仍各判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加碼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各沒收2人新台幣440萬元。董女不服,提起上訴。

由於賭博罪是二審確定的案件。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確定。(編輯:李錫璋)1100315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