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富商遭擄勒贖案 最後落網女嫌羈押禁見
(中央社記者姜宜菁嘉義市9日電)嘉縣柯姓富商今年1 月遭人擄走勒贖3000萬元,警方昨晚拘捕到最後一名共犯盧姓女子,並查扣數萬元贓款,盧女坦承參與犯案,檢方今天以有串供、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嘉義地檢署表示,57歲李姓男子因兩件毒品案遭重判,疑想籌「跑路費」,覬覦柯姓富商錢財,涉夥同陳姓、張姓、凌姓男子及吳姓、盧姓女子等5人今年1月24 日凌晨在嘉義市某按摩會館見柯姓富商獨自一人便持槍強押被害人至車內。
李姓男子等人先強行搜刮柯姓富商現金新台幣20多萬元及價值約70萬元手錶,再要求3000萬元贖金。
柯姓富商表示願意如數交付贖金,李姓男子等人順利取得贖金後,便將人釋放。
嘉義市發生擄人勒贖案,嘉義地檢署指揮嘉義縣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與高雄市警察局岡山分局組成專案小組,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及相關資料,鎖定李男等6人涉案。
專案小組2日前往高雄市區執行搜索及拘提李男等6 人,扣得制式槍枝2枝、空氣槍2枝及現金1700多萬元等贓證物,並逮捕凌男、吳女、陳男、張男等4人到案,盧女(35歲)在逃,主嫌李男在警方拘提過程中彈,經送醫急救仍宣告不治。
檢方認為陳男、張男及吳女有串證之虞,向嘉義地方法院聲請羈押,凌男則以10萬元交保。
專案小組拘提行動當日,盧女被他人接走逃亡,專案小組持續追蹤盧女行蹤,掌握盧女躲藏在高雄林園區某租屋處,昨晚逮捕盧女到案,並查扣到數萬元不法所得。
警方起初認為盧女為李姓男子的女友,經了解,盧女為吳姓女子的女兒,吳女與凌姓男子為情侶,凌男和李男因毒品案結識,於是牽涉其中。
盧女向警方坦承,案發當時監控柯姓富商的行動,並參與擄人及取贖款,嘉義地檢署以有串供和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編輯:謝雅竹)110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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