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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羅東警分局員警涉嫌侵占 遭羈押禁見

2021/2/9 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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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沈如峰宜蘭縣9日電)前宜蘭縣羅東警分局陳姓警員疑因債務壓力,涉嫌利用職務之便,向兩名被害人前後共侵占新台幣77萬元,遭送法辦;辭職後的陳男今天因籌不出30萬元保釋金,遭羈押禁見。

陳員在1月間執行為民護鈔時,向一名老翁誆稱裝潢準備金40萬元可交由警方代為保管,比放在家裡安全,需要時可再到派出所領回,老翁不疑有他,交給陳員保管。

老翁之後到派出所找陳員打算領回這筆錢時,陳員卻否認曾收過40萬元。羅東警分局發覺事有蹊蹺,主動介入調查後,發現陳員還涉及另一起案件。

檢警查出,陳員去年11月間偵辦一起婦人遭詐騙案時,竟向婦人謊稱把30萬元匯入他的戶頭,可誘使詐騙集團現身,加快辦案進度,婦人信以為真照辦後,陳員又以追捕犯嫌時車輛撞壞受損,要求婦人再匯款7萬元,共得手37萬元。

羅東警分局日前得知此事後,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全案移請宜蘭地方檢察署偵辦。陳員在東窗事發後隨即辭職。

檢方今天上午召開偵查庭,之後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諭知30萬元交保,但陳男籌不出保釋金,檢方之後變更裁定,對陳男改為聲請收押。羈押庭晚間8時召開,不到30分鐘宜蘭地方法院就裁准羈押禁見。(編輯:陳仁華)110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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