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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友變更登山路線扭傷求援 花蓮縣消防局擬開罰

2021/2/4 16:54(2/5 21:2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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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張祈花蓮縣4日電)嘉義43歲呂姓山友組隊縱走能高安東軍,上月底從南投縣入山後,原訂從奧萬大下山,卻臨時更改路線從花蓮下山,途中不慎扭傷請求救援,吊掛下山後無生命危險,但將因變更活動路線受罰。

花蓮縣消防局第二大隊指出,2日上午8時接獲通報,哈崙工作站有名呂姓山友腳扭傷無法行走,需要救援,立即組2人隊伍從池南森林遊樂區後方入山,因步行路程約6天,消防局同步向空勤總隊申請直升機勘查、載運第二梯搜救人員上山。

因山區天候不佳,空勤總隊勤務第一大隊第三隊直到3日下午才順利起飛,在目標區上空發現待救的呂男,吊掛至花蓮德興棒球場,後送至花蓮慈濟醫院救治,無生命危險。

花蓮縣消防局副局長吳兆遠今天指出,經調查呂男和2名男性山友的登山隊伍雖有依規定申請入山,原訂路線是屯原登山口入山,奧萬大下山,7天路程,但3人沒有依申請路線進行登山活動,逕自前往哈崙森林鐵路,明顯違反花蓮縣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將研議裁罰,處新台幣6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

吳兆遠表示,花蓮縣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自2017 年9月公布後,3年已經開出22張裁罰案件,目前以2020 年共13件為最多。

也有救難人員認出呂男,曾在2014年帶團走花蓮瑞穗林道,同樣因扭傷腳踝求援,呼籲山友在山區活動務必充足準備。(編輯:黃世雅)110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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